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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推进世界赛事名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11 | 262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培育市场行业主体

(五)加大体育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在大邑县境内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经营性用地,投资自建具有特色休闲健身、体育智能装备制造等项目,投资规模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建筑面积达 2000 平方米以上(含 2000 平方米),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后,按照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成本)的 10%且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商投局、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六)支持体育类社会团体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体育社会团体,进一步丰富体育市场主体和市场供给,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管作用。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在大邑注册并冠“大邑”队名,参加由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比赛团体或个人取得前 3 名,业务主管部门评审上报通过后给予不高于 1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七)支持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业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加大体育人才培养的投入,支持社会化培养的体育运动人才进入各级专业、职业运动队。对我县社会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培养的运动员,代表大邑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人社局)

六、建强产业支撑载体

(八)支持体育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运营体育场馆、体育产业园区、体育特色小镇、体育综合体等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引导体育企业向大邑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大邑西岭雪山运动康养产业功能区等旅游体育资源集聚区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较强拉动作用的产业功能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运动休 闲小镇,对申报成功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各镇(街道),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西岭雪山运动康养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九)支持发展体育休闲旅游业。积极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各方面资源,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体育休闲旅游产品和线路。结合智慧引领、绿色出行,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利用我县西岭镇、花水湾镇、䢺江镇、悦来镇、鹤鸣镇、新场镇等山地、森林资源,打造山地自行车赛道等群众日常休闲健身基地和登山步道。〔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投局、西岭镇、花水湾镇、䢺江镇、鹤鸣镇、悦来镇、新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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