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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推进世界赛事名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11 | 26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是提升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引导社会企业积极投资体育产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公共政策稳定性、行政行为规范性、政务服务便利性,着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三、加强资金支持引领

(一)建立资金支持体系。构建“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的资金支持系统。设立大邑县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于大邑县促进“三文”产业创新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实施重点企业招引计划和重点品牌培育计划。聚焦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体育赛事、体育企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投资体育产业,共同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升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确保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资金保障政策。继续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规范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大力开展“医保卡健身”试点,职工在定点健身场所进行的体育健身消费支出,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四、打造品牌体育赛事

(三)大力支持社会力量申办举办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政府提供场馆、交通、医疗、安保等公共服务类保障。强化对社会赛事、商业赛事的宣传,营造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镇(街道)根据自身条件引进或自主举办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形成“一镇(街道)一品牌”。鼓励引进企业、公司、体育社团自筹资金在大邑县境内承办程序合规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上报通过后可获得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办赛成本的 50%。〔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


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投局,各镇

(街道)〕

(四)推动政府主体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县政府主办的重大体育赛事,赛事承办单位和执行机构应当积极挖掘赛事资源, 进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升赛事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影响。(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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