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都江堰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都江堰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都江堰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为契机,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围绕“两个率先”重大要求,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辖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2019年7月-2021年7月)
到2021年,基本建立引导有力且覆盖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把我市建设成为创新能力强、具备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综合竞争优势明显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
(一)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能力明显增强。试点期间继续推动专利战略实施,区域专利申请总量保持稳定,其中万人有效发明达到3.5件以上;全市累计拥有商标注册超过10000件;各类版权登记量新增2400件;市级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达到10个以上。
(二)知识产权产业化成效明显。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掌握核心技术专利权且竞争力强的重点专利产品和战略新兴产品。培育成都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5家以上;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培育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企业10家,达标3家;转化、实施专利技术项目20项;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取得明显进步,进一步加强国家、省、成都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创新体系,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到乡镇(街道)及三大产业功能区、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