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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10-11 | 3229 次浏览: | 分享到:

2.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质素。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以讲座、论坛等形式对我市党政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运营以及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文献检索利用等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培养服务意识,培育一支具备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

3.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新闻、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和科普刊物为媒介,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加大知识产权相关教育和法律宣传力度。宣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何维楷为组长,副市长袁明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三大功能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都江堰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制度建设、宣传培训、购买专业服务、试点示范、表扬奖励、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申请授权资助、专利转化实施及培育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等工作;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工作。

(三)实施目标考核。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由市知识产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专利实施数量和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形成量化指标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都江堰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各乡镇(街道)、部门职责分工明细表

 

附件1

 

都江堰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维楷

副组长:袁 明

成 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科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体旅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新闻中心、李冰文创旅游功能区、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青城山旅游装备功能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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