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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 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2-29 | 30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强化产业发展支持

(十三)强化重大项目服务。对影响力、带动力强的重大在建项目、开工项目以及基础配套(产业配套)项目,提供“保姆式”“一对一”服务,将其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项目注册、建设、投产等合同义务的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延长合同履行期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经科信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文体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十四)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鼓励景区开展网上预约,积极稳妥推行分时段、分区域开放。支持涉旅企业探索旅游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山、水、道、熊猫以及“三遗产”等世界级IP就地转化为新兴消费。鼓励进行线上转换的消费业态发展,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市民,通过都江堰生活直通车、大青城、青城八百里、灌城点搜、倾城旅游等线上生活物资供应平台采买生活物资;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平台向大成都拓展业务。[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道)等]

六、强化服务保障

(十五)优化政务服务。实行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大力推广审批事项网上办,实行预约办、延迟办、上门办,对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项目审批特事特办。支持生鲜农产品提前三天预约“产地检疫”。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充分运用12315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热线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功能,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十六)深化交通运输“春风行动”。与快铁、汽车长途客运无缝接驳,提供进厂进户接送服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接送安全。增设定制包车业务,根据复工需要,可为用工单位从劳务输出地接送务工人员返回本市岗位。开辟务工人员生活区和工作区的点对点专线。开通运输车辆应急通行证办理“绿色通道”,保障生鲜农产品、粮油、其他重要生活物资运输,满足生活生产需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经科信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农业农村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会同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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