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局)服务科乐元涛,电话:028—61929058
项目二十三: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报主体: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因扩大产能需要,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三)支持标准:2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企业网上申报/邮寄提交纸质材料/预约临柜办理→市人社局审核后拨付补贴。
(五)申报材料:1.《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职工花名册》。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局)服务科乐元涛,电话:028—61929058
五、强化产业发展支持
项目二十四: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一)申报条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项目注册、建设、投产等合同义务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合理延长已批准许可的期限。
(三)申报流程:企业向行管部门申请→行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统一批复延长许可期限。
(四)申报材料:1.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申请书(加盖所企业公章);2.申报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文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项目主体单位签订的合同延期补充协议;6.其他证明材料。
(五)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熊云安,电话:028—87138268
市商务和投促局现代服务业投促一科熊桃,电话:15802892225
市经科信局产业科王健,电话:028—87155417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张宇,电话:13880034632
六、强化服务保障
项目二十五:加强交通运输服务
(一)申报主体:本市范围内有客运或物流运输服务需求的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酒店、商场等服务业(含生活生产物资配送),工业企业人员(含工业物资),农副产品物资配送等单位。
(二)支持标准:为本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统一安排运输车辆。
(三)申报流程:有客运或物流运输服务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向行管部门申请→行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核实后统一安排运输车辆。
(四)申报材料:无
(五)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保障中心马富明,电话:028—61942039
市住建局安监站马良,电话:028—8727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