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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兑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16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3-17 | 5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局)培训科王威杰,电话:028—61929060

B类: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岗前培训

(一)申报主体:都江堰市参保企业。

(二)申报条件:都江堰市参保企业在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入职12个月以内进行了岗前培训的。

(三)支持标准:500元/人。

(四)申报流程:向市人社局(就业局)申报。

(五)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成都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成都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学员花名册》;3.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例如:第三方培训平台出具的学习证明材料、学员学习时长截屏信息等;4.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局)培训科王威杰,电话:028—61929060

C类: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申报主体:都江堰市参保企业。

(二)申报条件:对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成了培训任务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支持标准: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年4000-6000元;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2.高技能人才培训每人3000—6000元。

(四)申报流程:向市人社局备案,培训完成按要求提供材料。

(五)申报材料

1.备案材料: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培训花名册、培训合作协议等;

2.后续资料: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培训合格证书、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局)培训科王威杰,电话:028-61929060

项目二十二:中小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对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全市中小企业,可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支持标准:1000元/人。

(三)申报流程:企业网上申报/预约临柜办理→市人社局审核后直接拨付。

(四)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3.《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 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4.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5.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中小微企业,还应出具农民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农民工因疫情无法返岗证明;6.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超过行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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