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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省级家庭农场整县示范创建若干扶持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2-04 | 5607 次浏览: | 分享到:

2.创业担保贷款

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简阳市范围内创办家庭农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2类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组织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三)土地流转风险保障保险扶持

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制度,指导家庭农场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土地流转合同备案,为防范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风险,推行土地履约保证保险。引入保险公司参与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土地履约保证保险费用进行奖补。保费按每年土地流转租金的3%收取,即流转面积*租金/亩*3%,其中财政“以奖代补”补贴50%的保费。


附件:1.简阳市家庭农场规范建设、创先争优扶持细则(试行)

2.简阳市家庭农场农业项目、用地用电用水及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细则

3.简阳市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扶持细则(试行)

4.简阳市家庭农场主就业创业扶持细则

5.简阳市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政策扶持细则(试行)

6.简阳市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重点产业扶持细则(试行)

7.简阳市家庭农场主智力提升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简阳市家庭农场规范建设、创先争优扶持

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家庭农场提档升级,发挥家庭农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的骨干引领作用,结合《简阳市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扶持细则。

一、扶持对象

简阳市域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

二、扶持内容

(一)规范建设

对按照《简阳市家庭农场内部规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土地经营权流转、生产技术规程、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记录、标识标牌等方面管理较规范的家庭农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示范创建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取得家庭农场示范场命名的,按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对应给予累计不超过1万元、0.6万元、0.3万元物化补助奖励。

(三)表彰奖励扶持

支持家庭农场总结推广、交流农场经验。2020年至2022年期间,家庭农场典型案例被国家、省、成都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发表,或获得国家、省、成都市级政府部门表彰分别对应给予累计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金。当家庭农场同一事由被各级部门表彰,按最高级别部门采纳为奖金发放标准,同时需扣除之前已领取的低级别示范等级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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