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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1-31 | 21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郫府办函[ 2019 J 5 号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千印发《成都市郫都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郫都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巳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3日


成都市郫都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12 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 2016 J 186 号)、四川省12 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8] 38 号)和第14 届区委常委会第83 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工作人才(简称社工人才),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和持有国家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或取得成都市社工员资格证书在我区社工岗位、村(社区)工作、社工项目中等提供全职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成都市郫都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创新、课题研究、权益保障等。

第二章教育培训

第四条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各街道(镇)、各职能部门、村(社区)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及其他领域有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通过集中授课、参观考察、实地实习等形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和考前辅导培训,帮助其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为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储备力量。

第五条加强能力提升建设,积极落实社会工作继续教育,不断充实、更新其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水平。各街道(镇)、各职能部门、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分层、分期、分批、分专业地组织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和增强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参加由区民政局及上级部门组织安排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鼓励考取更高层次的职业水平证书。

第三章岗位开发

第六条各街道(镇)、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下,采取整合、调整等方式,设置或开发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吸纳和使用社工人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管理范围,探索社工人才合理的职业晋升空间。

第七条村(社区)根据需要配备社工岗位,每个社区至少配备2 名社工人才,每个建制村至少配备1 名社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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