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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8-29 | 311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五条 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对新引进的先进工艺生产线、特色工艺生产线等重大生产性投资项目,经认定后按不 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的 30%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的融资支持;对新引进的生产性企业,经认定后按其固定资产投入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六条 鼓励以商招商。鼓励区内企业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配套项目,完善产业链上下游。按新引进项目投资额的 5‰给予项目引进方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按新引进项目投资额的 5%给予投资方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

 

第三章 鼓励研发创新

 

第七条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投入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补助,其他企业按研发投入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

对新引进具有重大引领性的研发设计企业,经认定后连续 3 年按其年度研发投入的 15%给予补助,3 年累计补助不超过 1500万元。

第八条 支持企业使用先进技术。对向境外企业购买先进技术使用权或所有权、且所购技术列入当年国家规定的《鼓励进口 先进技术和产品目录》,或向境内企业购买同等水平 EDA(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和 IP(知识产权、技术使用权)的,按其购买投入总额的 2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公共服务平台共享 IP 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 IP 企业,对被使用的IP 按其投入的 2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其购买成本)。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承担上级创新项目。对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或获得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按国家、省、 市实际到位经费的 50%、30%、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第四章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第十条 支持企业壮大规模。规模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 1 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 10%、20%、30%及以上的,按其营业收入新增部分的 2%给予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

第十一条 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并成功入库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贴;对首次认定的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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