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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征求《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校院企地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2-03-10 | 31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促进双流区院校企地深入合作,协同创新,高质量建设中国航空经济之都,区新科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校院企地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4月8日(共30日)。如对政策有任何意见,请于征求意见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区新科局院校地合作科反映。

联系地址: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3号楼(棠湖宾馆对面)

联 系 人:李森

联系电话:028-85838205

 

 

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校院企地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校院企地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区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精准对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助推成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双流区高质量建设中国航空经济之都,促进形成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校院企地创新共同体,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高校院所牵头或联合龙头企业围绕双流重点产业发展领域,主攻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方向,积极在双承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对已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分别按照年度实际到位资金的50%30%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配套。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二、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全球科技前沿和顶尖领域,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一流高校、国字号科研院所、央企、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各类主体在双流创办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采取一所(院、企)一策予以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研发创新平台,按照设施设备实际投入部分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对办公科研用房不超过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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