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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19-11-12 | 4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租房补贴。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经温 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在温江区租赁自住用房的,按实际租 房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 4 万元/年租房补贴;地方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按实际租房费用,给予最高不 超过 3 万元/年租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

上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 1 万元/年租房补贴。补贴按年发放,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条 子女入学服务。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其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的随迁子 女,入读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按照实际产生学费的 30%, 给予最高不超过 1 万元/年补贴,补贴按年发放,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 医疗保健服务。在温江区内指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为国内外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发放 VIP 医疗保健服务卡,凭卡每年可享受 1 次免费体检服务,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可享受 VIP 门诊、急诊、检查、治疗、住院等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 配偶就业服务。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其配偶 可按政策规定办理随调手续,或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就业,对暂未就业的,给予 2000 元/月生活补贴,补贴按年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五章 引进培育保障

 

第十三条 引才激励

(一)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对落户温江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实际需求提供办公用房支持;对于引才中介机构、 专业社团、行业协会或个人等,每成功推荐一名国内外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到温江区创办、领办企业,给予推荐单位或个人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补贴;引进人才三年内通过温江区申报入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给予推荐单位或个人最高不超 过 20 万元补贴。

(二)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招引高层次人才。每新增一家 由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创办的创 新创业企业,分别给予创新创业载体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补贴。新引进的企业须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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