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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19-11-12 | 43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 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 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 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 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 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 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 才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其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取得硕士学位,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才和担任关键技术岗位的其他人才;温 江区评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第三章 创新创业项目支持

 

第三条 创业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领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资金支持。

(一)对地方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其中,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创业项目,给予 3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二)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三)对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连续三年及以上全国学科排名前三名的学科主要负责人作为带 头人的顶尖团队创业项目,给予 8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四)对国内外顶尖人才作为带头人的顶尖团队创业项目, 以创业资助、平台建设、科研经费、创业载体、贷款贴息、安家补贴、政府奖励等形式,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综合支持,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支持。

(五)对诺贝尔奖、拉斯克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创办国际级期刊,给予每份期刊100 万元/年资金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

第四条 创业载体补贴。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领办企业,经评审认定,给予创业项目载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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