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请第二、三笔资金拨付时按《创业资助合同书》提供 相应考核材料。
(五)政策咨询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科技创新人才科联系电话:028-82740419
支持方向二: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 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一)申报条件
国家级领军人才及以上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
(二)支持标准
(1) 支持资金由项目“评审资助”和“融资支持”两部分构 成,最高支持不超过 800 万元(特别优秀的 1000 万元),其中“评审资助”最高不超过 240 万元(特别优秀的 300 万元),“融资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 560 万元(特别优秀 700 万元),按4:3:3 比例,分三年拨付(评审资助流程详见附件一)。
(2) 评审资助
评审得分 80 分及以上方可获得评审资助:
评审资助金额(单位:万元)=80+160×(评审得分-80)÷20
(3) 融资支持
融资支持额(单位:万元)=企业股权融资额×10%
(三)申报材料
1. 《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创业资金支持)》。
2. 企业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高层次人才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企业 股权证明材料。
4. 创业项目资助评审结果通知书。
5. 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其他说明
1. 特别优秀的项目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或园区管委会报园 区指挥部审定。
2. 融资支持三年内可申报不超过两次(含两次),累计最 高不超过 560 万元(特别优秀 700 万元)。
3. 申请第二、三笔资金拨付时按《创业资助合同书》提供 相应考核材料。
(五)政策咨询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科技创新人才科联系电话:028-82740419
支持方向三: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地方级领 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给予 300 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一)申报条件
1. 地方级领军人才或经温江区认定的相同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