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时间: 2020-02-05
文 号: 温府办发〔2020〕2号
来源: 区文体旅局
发布时间: 2020-02-15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府办发〔2020〕2 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5 日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温江区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强化赛事落地,提升体育品牌影响力,加速产业聚集,助力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扶持范围和对象
(一)扶持范围。本措施重点扶持形式包含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等在内的企业、单位、创意团队。
(二)扶持对象。本措施所支持的对象是指工商登记、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等均在温江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企业, 投资机构及体育产业园区(基地)、体育产业项目的运营机构(品
牌赛事活动除外)。
二、扶持内容
(一)鼓励体育企业发展壮大
1. 对被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省级、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或示范项目的,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申报国家、省、市奖项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或示范基地,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企业年度经济贡献地方实得在 50 万元(含)以上,且对温江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 10%(含)—20%、20%(含)
—40%、40%(含)以上的,分别以其对温江区年度地方实际贡献增长部分的 20%、40%、60%为参照数给予政策扶持。
3. 实施“上市倍增行动计划”支持民营体育企业上市挂牌,按照《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