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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0-03-10 | 15534 次浏览: | 分享到:

(18)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 2名 。

(19) 中国 IT 年度人物奖;

(20)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 1名;

(21) 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 奖;

(22) 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23) 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24) 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 2名;

3. 近 5 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 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 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 通过结题验收;

(3) 国家“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 国家“863 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 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5)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 通过验收;

(6)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 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 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

(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8) 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 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含筹建 1 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 1 人);

(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10)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 文化部优秀专家;

(12) 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13) 在任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每个单位仅可申报 1 人)。

4. 近 5 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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