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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11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2-26 | 2867 次浏览: | 分享到:

1.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继续执行社保降费调基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将社保费缴费单据撤销并调整缴费方式为转账,也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服务大厅或基层网点办理;6月后申请缓缴的,由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联系方式:区人社局(蒋奇勇  86938490)

2. 实行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员工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补助。对组织新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完成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按3000-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区就业局审核后拨付。

联系方式:区人社局(冯凌  84400404)

三、优化服务助推企业稳定运行

(八)加快企业财政扶持。符合青羊区产业政策体系中对新办企业和存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通过“青羊区惠企政策兑现智慧平台”申请,青羊区将实行“及时申报、及时审核、按月兑付”的政策兑现方式,高效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增加企业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抗击疫情能力。(责任单位:区审批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智慧平台(网址):https://qyfw.cdqingyang.gov.cn

联系方式:区审批局(史泽云  86252139)

区财政局(刘俊宏  86693851)

区发改局(王旭荣  86254536)

(九)陆续开展各类产融对接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向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或区金融局咨询最新产融对接活动安排和金融机构融资优惠政策,青羊区将通过采集企业融资需求、定期发布需求清单、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权威机构专家诊断、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政府融资补贴等方式,推动驻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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