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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6-02 | 29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青府办〔202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三个做优做强”,落实“四大重点任务”,增强“五大核心功能”,夯实建设“人文青羊·航空新城”的市场主体支撑,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结合青羊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招优引强


(一)支持优质企业快速落地。


1.提供初创型企业优质服务。实行企业开办和登记服务事项“小时清单”服务模式,执行“即时办结事项”“2小时办结事项”“4小时办结事项”“8小时办结事项”50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常态化开展中小微企业产融对接活动,持续扩大“蓉易贷”白名单覆盖范围,扩大“政采贷”“科创贷”“文创通”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对中小微企业覆盖面。科技赋能中小微企业,推动大型科研仪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业软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企业走访服务,成立行业专班,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积极推广运用青羊区服务联系企业综合平台,建立信息互通、机会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和企业供需机会清单。(责任单位:区审批局、区金融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发改局)


2.高能级企业落户奖励。世界500强企业以其中国总部及以上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在青羊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升级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奖励金额按差额予以补齐。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新经济500强企业以其中国总部及以上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在青羊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升级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奖励金额按差额予以补齐。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迁入青羊区并正常经营的,经认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省级瞪羚企业迁入青羊区并正常经营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3.重点产业企业引育奖励。航空产业。鼓励航空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培育千亿级航空产业集群,鼓励航空产业关键领域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落户青羊区,支持航空产业链垂直整合供应链跨界融合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给予单项最高可达1亿元资金支持。金融业。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企业落户青羊区,给予单项最高可达5000万元落地资金支持。文旅产业。鼓励上市文旅企业、六类“500强”文旅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落户青羊区,支持改造提升老旧载体、投建重点文旅产业项目,鼓励创建高能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创产业园区,鼓励开发优质文博艺术、音乐影视、创意设计作品,给予单项最高可达300万元资金支持。商务商贸产业。鼓励贸易型总部企业、贸易龙头上下游企业、知名商务服务企业、数字商务企业、新消费赛道企业落户青羊区,支持商务商贸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壮大,支持引进首店、首秀、首发项目,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和新消费场景,支持商务商业载体改造提升和高水平运营,给予单项最高可达500万元资金支持。建筑业。支持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施工总承包乙级企业等落户青羊区,支持大型优质建筑企业在青羊区设立企业总部,给予单项最高可达1500万元落地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金融局、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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