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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1-12-31 | 46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机构招收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同期培训的最大班额分别不超过35人/班、45人/班、50人/班。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本指导标准为基础标准,由发文单位解释,各区(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本指导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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