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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4-09 | 4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种业企业(单位):

依据《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和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制订了《2024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有关种业企业(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指导,确保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唐小梅

联系电话:61883553


附件:2024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

2024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

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种业产业建圈强链有关工作部署,对符合条件的种业发展项目给予支持,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对在市域内100亩以上的玉米种子生产主体,给予400元/亩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成都市域内从事玉米制种且制种面积达100亩(含)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1);

3. 依法流转耕地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依法依规使用耕地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复印件(验原件);

5. 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委托制种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6. 制种基地照片(提交申报材料前个月内有效)

7. 信用中国、信用成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交申报材料前一个月内有效);

8.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提交申报材料前一个月内有效);

9. 种子生产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至制种基地所在村委会并由村、镇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8),同时报送村、镇公示照片。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后,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村、镇公示照片)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dsnwzzyc@163.com。

(四)其他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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