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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4-09 | 613 次浏览: | 分享到:

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3家;或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6家。

2)区域型总部企业标准条件

区域型总部企业,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负责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具备综合管理职能的大型企业。

基本标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履行企业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或统筹供应链配置、科研和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等多项综合管理职能。

下属企业标准。拥有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数量不少于3家,其中在市域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数量不少于2家。

产业标准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或上年末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上年度总部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对本市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合计20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2);

3. 成都市种业总部企业设立奖励申请书(附件4);

4. 《申请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授权管理企业)信息表》(附件5);

5. 企业入选全球种业20强或中国种业10强的证明材料;

6. 申请奖励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7. 申请奖励企业及其管理的全资或控股公司或分公司、母公司授权管理企业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8. 母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 申请奖励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

10. 申请企业为总部企业的还需提供母公司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若为外语需翻译成中文,下同)(交盖章复印件);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证明材料(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少于 6 个时提供)(交盖章复印件);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总部企业的授权书(附件6-1)及授权管理省内外企业的授权书(附件6-2);

11. 申请企业为区域型总部企业的还需提供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授权书(附件8);

12. 信用中国、信用成都网站下载的申请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交申报材料前一个月内有效);

1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提交申报材料前一个月内有效);

1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企业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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