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推动“1+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125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推动“1+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送审稿)

 

为持续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引领,支持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三大主导产业和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推动锦江区“1+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除政策条款中另有特殊规定外,本政策支持对象均为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锦江区,且符合锦江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独立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以及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二、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1.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纳入“四上”研发投入统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达200万元但不足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0%且较上年正增长,按照其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5%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上年度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5%且较上年正增长,按照其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5%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 鼓励集中攻关“高精尖”项目。支持“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鼓励国内外顶尖科技创新团队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网联等产业链企业共性需求,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集中攻关一批“高精尖”技术项目,每年设立5个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专项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3. 鼓励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成立三年内,在锦江区成果转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成果的科技中小型企业,按照以社保缴纳员工人数为基数,按照人均10平方米办公场所,3年内给予办公用房租金1.5元/平方米/天补贴,每季度兑现一次,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4.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上一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非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5. 鼓励新经济和科技企业示范发展。对首次获评成都市新经济种子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四川省瞪羚企业和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6. 鼓励创新创业载体能级提升。对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经区级科技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20万元的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