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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推动“1+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1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12. 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对新设立或迁入锦江区的直播电商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满一年每满1000万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10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3. 支持零售业务能级提升

(1)支持新引入企业发展。当年新纳入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统计的企业,对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汽车类除外)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零售额1亿元以上(含汽车类)的给予10万元奖励;之后,零售额每增加1亿元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支持存量企业发展。对我区存量限上企业,年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区社消零总额增速的,年零售额规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奖励;超过50亿元部分,按每新增5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对年零售额达到50亿元的存量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超过50亿元部分,按每新增5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4. 支持限上商贸业扩大销量

(1)支持批发企业发展。纳入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批发企业,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区批发业销售额增速的,对年度销售额超过5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150亿元(含)、20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纳入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餐饮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的,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之后每增加1亿元,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5. 支持连锁企业集团化经营

(1)支持商贸企业新开门店。在我区统一汇算的限上连锁商贸企业,年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每新开设一家10000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米(含)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上、不足10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场所,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开店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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