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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推动“1+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1490 次浏览: | 分享到:

(2)支持餐饮企业新开门店。在我区统一汇算的限上连锁餐饮企业,年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每新开设一家1000平方米(含)以上、500平方米(含)以上、100平方米(含)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场所,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开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6. 鼓励新消费总部企业及其供应链落户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品牌、模式和场景创新并形成规模效应,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 增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韧性。对新引进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纳入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贴;对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贴;之后,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纳入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存量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区级规模营利性服务业增幅,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以后年度每新增1亿元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8. 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1)支持外贸企业聚集发展。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锦江区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外贸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建设。对被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且产业集聚效果获评“成效明显”“成效较好”“成效初显”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对被认定为四川省公共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中建设或经营海外仓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在项目期内只能申请一项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鼓励企业开展服务贸易业务。对企业上一年度服务贸易额超过3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5)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出国参展,根据企业参展规模,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组织产品出口,根据运输规模给予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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