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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公众对《成都市温江区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建圈强链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3-15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章  支持龙头企业引培

第四条 鼓励龙头企业在温设立总部。对符合现代都市农业方向的农业上市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等,在温新设立总部,给予最高200万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50%资金直接奖励给企业管理团队。〔牵头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镇(街道)〕

第五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晋级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AAA级种子信用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现代种业、粮经产业、花卉园艺企业年经济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的,给予地方实际贡献增量部分的50%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镇(街道)〕

第三章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应用

第六条  支持优异种质资源引进与应用。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农作物和花卉、林苗等种质资源开展保种、扩繁与育种应用,按引种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累计补贴最高50万元。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农作物和花卉、林苗等种质资源开展保种、扩繁与育种应用,种质资源形成成果,转化后按照实际知识产权占比的50%给予补贴,每年累计补贴最高50万元。〔牵头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隆科集团、各镇(街道)〕

第七条 支持新品种审定、转让与推广。企业、科研机构通过国家、省级审定或认定并以“鱼凫”关键字为名称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申报5个;形成成果转化再给予合同金额的50%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对取得以“鱼凫”关键字为名称的植物新品种权,每个品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申报5个。企业在温转让新品种权,按单个合同成交额的10%奖励,最高30万元。〔牵头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镇(街道)〕

第八条 促进在温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在温涉农高校院所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在温江区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示范,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镇(街道)〕

第九条 支持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围绕国家农高区主导产业方向,打造具有带动示范意义和市场前景的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场景,经评审认定,按照建设实际投入(不包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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