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准规范。提供备案文件首页复印件,包含编码、发布、实施日期等。
3.软件著作权。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
4.成果获奖情况。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只统计省部级(含)以上获奖情况)。
5.发表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四川省科技计划资助”字样页复印件。
6.出版专著。提供专著封面、内封、目录页、封底(书号页)复印件,同时提交一本专著存档。
7.主要和关键性能检测报告需由具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须盖章,报告书上有CMA标识)。
8.其他成果和证明材料参照以上要求提交。
附件3
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
报送单位(产学研等单位) |
| 归口市(州)科技局或省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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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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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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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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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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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成果来源,填写科技厅项目管理有关处(室)。2.案例简介不超过1000字;基础研究成果指论文、专著等,其案例简介包括主要内容、创新性、先进性、重要性、影响力等;应用研究成果指技术、产品、品种、专利、标准等,其案例简介包括主要内容、创新性、先进性、应用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成果转移转化案例简介包括成果主要内容、示范推广情况、产业化应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3.已评价成果,请同时报送专家组评价意见;已验收项目、已登记成果,请同时报送专家组验收意见。4.发表的英文等外文文章,请同时报送中文翻译稿。5.报送邮箱:kjtzxc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