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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级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3-12 | 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主体

全区9个镇(街道)符合条件(乡村生态价值评估转化机制试点项目、农业多主体全链条创新联合体机制试点项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主体。

二、项目要求

(一)乡村生态价值评估转化机制试点项目。聚焦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以村(社区)、集聚区、林盘等为单元,开展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评估,通过招引1-2个生态价值评估活化利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调查、监测、评估、应用机制,形成典型经验和案例模式。项目申报单位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XX镇人民政府。

(二)农业多主体全链条创新联合体机制试点项目。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结合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加强同科研院所合作,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省市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引领支撑、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学、研、用、金各方面支持的农业科技转化创新推广应用平台,形成完善的组织模式、科学的运行机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项目申报单位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XX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围绕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依托成都农交所区县分所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产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重点围绕平台建设、服务升级、规范监管等方面进行支持,打造运行顺畅、管理规范、覆盖周边的中心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条件

(一)已进入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三)项目可行性较高,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有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

(四)2021年至今,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2024年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每个给予4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见附件一、二、三、四)

1.申请预审(备案)项目一览表

2.成都市2024年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备案申报表

3.XX区(市)县XX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绩效目标表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24年3月13日17时前。

附件1 申请预审(备案)项目一览表

附件2 成都市2024年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备案申报表

附件3 XX区(市)县XX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 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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