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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4-02-26 | 5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办发〔2024〕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国资委、省委宣传部、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3日


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省国资委 省委宣传部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支持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面开展国有企业带县三级联帮,以产业帮扶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县域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全力支持欠发达县域增强内生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综合考量欠发达县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坚持企业擅长和地方所需紧密结合,以“一企一策”与“一县一方案”全面对接,推进企地市场化产业合作,助力欠发达县域走好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积极探索企地合作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支持欠发达县域加快发展的同时,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国有经济。

——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加快搭建产业合作、惠民增收平台,布局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促进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资源向欠发达县域集聚,引导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农民参与,以点连线、以线扩面支持欠发达县域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正确处理好内生动力和外部助力的关系,压实欠发达县域主体责任和国有企业帮扶责任,省、市(州)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引导,共同推动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7年,力争在每个欠发达县域培育1至2个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助力打造百亿产业集群,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欠发达县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共同富裕迈出重要步伐。到2035年,欠发达县域百亿产业集群初步建立,县域经济总量持续攀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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