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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发布《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19 | 444 次浏览: | 分享到:

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文君街道: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1号)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度成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其中临邛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1000万元,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500万元。

2023年8月,我市已形成实施方案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现因羊安街道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放弃实施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中的天府数字供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5万元。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3-122)文件精神,特发布《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邛崃市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涉及的街道(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文君街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材料于2月23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善政街57号)。

 

附件: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林祥;联系电话:028-88771263)

 

 

 

 

 

 

 

 


附件

 

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3-122)要求文件精神,制定《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临邛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行业单位;

(二)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行业单位;

二、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2019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改造提升;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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