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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发布《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19 | 482 次浏览: | 分享到:



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文君街道: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1号)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度成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其中临邛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1000万元,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500万元。

2023年8月,我市已形成实施方案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现因羊安街道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放弃实施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中的天府数字供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5万元。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3-122)文件精神,特发布《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邛崃市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涉及的街道(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文君街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材料于2月23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善政街57号)。

 

附件: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林祥;联系电话:028-88771263)

 

 

 

 

 

 

 

 


附件

 

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3-122)要求文件精神,制定《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临邛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行业单位;

(二)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行业单位;

二、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2019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改造提升;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等费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不含游览观光车)、发放人员补贴、购置办公用品等与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资金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拨付进度和资金管理。项目可预拨30%的资金,支持项目的启动,剩余资金拨付方式由邛崃市农业农村商邛崃市财政局确定。同时,加强项目储备和征集,县级审批市级核准备案后不能随意变更项目。

三、支持方向

按照《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方面,进一步提高园区科技含量,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园区奖补资金应按项目顺序完成必建项目后,方可使用结余资金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对其他板块按照缺项补项原则开展选择性建设。

(一)园区必建项目

1.十万亩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须至少配备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且服务 范围全覆盖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至少配备1个农事服务中心,支持开展育秧育苗、初加工、综合农事等生产型服务设施设备建设,且服务范围全覆盖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

2.十万亩园区1000亩科技研发核心区及万亩园区100亩科技研发示范片建设。

(二)依据园区发展定位选择性建设项目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电、路、田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促进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质高效的种植基地;加大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境友好行动;示范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开展园区内毛渠灌排能力恢复。

2.园区科技创新。支持园区农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建设智能化设施装备;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3.完善园区服务体系,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

4.提升园区装备水平。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园区机电提灌站。

5.促进园区绿色发展,推动品牌建设。粮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粮油品牌培育;农膜、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对园区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达到追溯示范企业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指南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开公示,明确资金支持额度、支持方向、支持对象等要素。

(二)项目申报

相关街道根据成都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内容及标准,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建设发展需要,明确发展重点,策划投资建设内容,自愿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邛崃市2023年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基本情况(附件1)、邛崃市2023年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附件2)、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其他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涉及建设用地、集体用地等情况,要明确用地规划、地块性质等内容)(附件4)。本次申报涉及邛崃市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包括文君街道、高埂街道、固驿街道、羊安街道(附件5),由街道负责统一组织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

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公开公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并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项目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成都市级项目批复文件,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成都市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农计〔2020〕4号)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六)绩效考核

相关街道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备份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实施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安全生产,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绩效。

本申报指南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邛崃市2023年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基本情况

2.邛崃市2023年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3.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

4.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其他有关资料

5.两个十万亩粮油产业园涉及范围

附件1:邛崃市2023年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基本情况

附件2:邛崃市XX片区XX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3: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

附件4: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5:两个十万亩粮油产业园涉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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