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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邛崃市2024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07 | 836 次浏览: | 分享到:

4.补贴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二)农机化试验示范

1.补贴范围及方向。聚焦现代农机装备短板弱项,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以及现代种业、畜牧水产等成都农业产业和农机化相关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技术,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试验示范。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邛崃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优先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有农机化试验示范成功经验的组织,优先支持成都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贴标准及方式。

(1)补贴标准。主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

(2)补助方式。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贴资金用于农机具或设施设备购置、土地或机具设备租用(赁)、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引进、会议/培训、劳务费等支出,其中购买的农机具或设施设备应为生产服务薄弱环节使用。

4.申报程序。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区(市)县推荐纳入市级农机化项目储备库中产生。

5.管理要求。项目申报书要针对制约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重点阐述拟试验示范的主要装备和配套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合理的阶段目标(配合农事的机械化作业环节)、配套措施和解决方案,同时依照项目资金的支出标准、具体用途和经济性质等,合理测算、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业主须将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原则上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所完成工作及辅助影像资料、技术路线、工艺流程、对比实验情况(视项目内容而定)、项目实施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项目实施和技术方面)、经费使用明细等。县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尤其要加强审核发票金额的合理性、合规性。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列为补贴对象的机具品牌型号优先考虑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原则上不纳入农机化试验示范建设项目支持范围。项目主要环节实施前,业主要提前通知县及以下工作人员共3人以上到现场,对相关品种、面积、作业内容等确认,并签署现场确认表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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