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能源〔2024〕5号
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各供电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电力行业绿色标杆工地打造工作,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实际,制定了《成都市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
成都市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电力行业绿色标杆工地打造工作,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 围挡
第二条 输电线路工程的基础开挖、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导地线锚固等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应采用安全围挡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基础开挖围挡总高度不低于1.2米,并在其底部设置0.18米高的黄黑相间警示带。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导地线锚固等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2米。
第三条 施工现场围档按照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要求设置。围挡材料应采用工厂化、标准化的生产和安装方式,有夜间施工需求的围挡应设置夜间警示灯和具备反光特性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三章 出入口及道路
第四条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在工地一公里范围内设置出场车辆临时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并铺设麻袋、地毯等吸水材料防止带泥上路。应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等。
第五条 施工现场在塔基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图),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友情提示牌、施工平面图(以下简称“七牌一图”)。
第六条 施工现场驻地应设置扬尘投诉电话公示牌,市民可通过投诉电话,投诉举报施工现场围挡破损、出入口污染等违规行为,企业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整改。
第七条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智慧监管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07号)要求,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七牌一图”应美观、整洁、合理地排布,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