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有效期至:2023年6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纵向型紧凑型医联体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8-06-12 | 16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进基层人员上挂学习。区(市)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制定本单位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上挂学习计划,并报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联体“龙头”医院备案,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联体“龙头”医院年底前应组织验收,验收情况作为医联体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派出单位要将上挂人员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奖惩挂钩。   
(三)鼓励交流人员顶岗使用。下沉医务人员原则上应担任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职务或学术职务,承担下沉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责任、管理责任、安全责任等。上挂医务人员应明确上挂时间、工作任务,条件成熟的应以助理、助手等名义安排一定职务。  
 (四)补齐基层机构专业“短板”。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市卫计、科技部门在区(市)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薄弱专业“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龙头”医院技术辐射作用,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薄弱专业服务能力。从2018年开始,全市每年筛选100个薄弱专业,由市科技惠民计划和专项资金,连续五年予以重点扶持。各区(市)县也应重点扶持一批薄弱专业。市和区(市)县分别对重点支持的薄弱专业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实行更大范围药品共享。坚持和优化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医联体“龙头”医院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病情需要,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所有品规,保证分级诊疗患者的医保用药需求。完善医联体内慢性病分级用药目录及用药管理,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  
 (六)完善统一信息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远程诊疗系统,完善远程医疗服务诊疗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大力开展预约诊疗、远程问诊、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服务,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积极推广应用移动互联、机器学习、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医用机器人等新技术。   
五、支持“龙头”医院示范引领  
 (一)赋予“龙头”医院人事权和财权。区(市)县按程序任免(聘任)医联体枢纽医院[区(市)县公立医院]班子成员,应征求医联体“龙头”医院意见。区(市)县对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应征求医联体“龙头”医院意见建议。“龙头”医院可以牵头、组织、协调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药品、耗材、器械、物资、服务等按程序采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