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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省级认定标准及遴选程序》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4-01-15 | 1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农规〔2024〕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加快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省级认定标准及遴选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2日


加快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农业机械化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和基础支撑,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支撑、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是提升农业机械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重要形式。为加快农业生产“机器换人”步伐,推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机服务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加快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聚焦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加快建设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装备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建设运营,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集聚,推动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更好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作用,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行业支撑,促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快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围绕产业区域分布、产业特点规模和农机服务需求,依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对产粮大县乡镇全覆盖。

3.坚持为农服务、应急救灾。聚焦现代农业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着力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配置“平急两用”的农机装备,建强“平急两用”的农机服务队伍,增强农机防灾救灾能力。

4.坚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充分发挥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装备、队伍、组织优势,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提供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应急救灾时支持在自愿基础上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参加应急救灾。农业农村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农机作业、应急救灾的指挥调度效能。

(三)发展目标

经过培育和建设,依托一批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力争经过3—5年时间(实现机械化难度较大地区可适当延长),在全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要粮油作物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产粮大县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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