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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局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4-01-04 | 1571 次浏览: | 分享到:

(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2篇以上。

(五)正高级工程师。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实践功底和管理能力,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白酒工程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白酒工程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白酒行业发展。

2.长期从事白酒工程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完成白酒相关领域重大课题或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白酒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了白酒行业的发展。

4.具有指导白酒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能力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5.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1项以上,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填补国内空白,并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评价(鉴定或验收)。

(2)主研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或技改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主研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2项以上,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形成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省专利奖)一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省专利奖)二等奖2项以上,或具备推荐国家科技奖项资格的行业科技奖一等奖以上,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等奖项获得者。

(4)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同时获得1件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和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以证书为依据)。

(5)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编制国际标准(排名前5)1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技术规程、规范(排名前5)等2项以上;或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规范(排名前5)等5项以上;或主持地方、团体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3项以上。

(6)获得省(部)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或在全省白酒工程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或被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等。

6.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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