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方式,鼓励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新区集群发展,向岛内企业提供成长链条中所需的财务、审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测评、系统安全、营销策划、商务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对专业化服务企业,按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办法给予扶持。
八、支持成长壮大
建立独角兽重点培育企业库。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科技等高科技技术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准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入库,开展重点培育,提供精准服务,在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用地、专业论坛、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鼓励企业梯度成长。支持岛内企业在新区设立创新机构,培育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创新标杆企业,吸附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每年遴选10个发展速度快、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增设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天府新区隐形冠军奖”。
鼓励企业做大做精。新区每年遴选5户人工智能、智能芯片、云计算、量子计算、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重点领域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天府新区成长奖。
鼓励企业上规模。对纳入新区统计的主营业收入(不含迁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岛内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并购重组。支持岛内上市企业对国内外非关联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按照并购重组交易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支持岛内企业与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共同组建产业基金,进行投资并购,实现扩链、补链、强链的效果,提升企业的行业话语权。
九、支持可持续发展
支持产业持续发展。岛内企业自新区注册成立之日起,享受连续8年产业资金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定。支持品牌质量建设。建立独角兽岛品牌价值评估制度,为岛内企业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服务指导和技术支撑。支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岛内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研制标准,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对于首次入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制造业品牌价值榜单的,给予单户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再投资再创业。岛内企业股东出售股权后一年内在本区再投资的,经认定,给予岛内企业股东再创业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优化供地模式。对岛内企业项目在新区其他范围的用地需求,经项目合规性评审后,按不同功能用途实行土地的混合利用,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对于兼容多种功能混合利用土地的,按主要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其中产业用地可实行短期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等差异化供地模式,降低岛内企业生产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