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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关于支持新经济企业入驻独角兽岛的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12-31 | 4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鼓励股权投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机构发生的亏损,可依法在5个纳税年度内弥补

鼓励直接融资。鼓励岛内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为其提供便捷申报通道,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非上市企业,单笔融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笔20万元的补贴,单户融资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补贴。健全债权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天府新区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作用,完善岛内企业的债权融资风险资金补偿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岛内企业的贷款加大支持力度,降低债权融资成本,拓宽债务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机构联合金融、准金融机构为岛内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服务

五、支持人才招引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建立“人才+项目”引才机和“创新+创业”一体化人才配置机制,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才和企业员工,制定符合新区实际的个性化服务并及时兑现各类支持政策,帮助岛内企业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强化人才资源供给。根据岛内企业人才需求,搭建全球化引才网络,开展“政府+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企业”招才;对通过“天府新区HR服务联盟”开展招聘的岛内企业,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单户企业年度累积不超过20万元的招聘补贴;对专业机构引进的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和“蓉漂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并做出实际贡献的,经认定给予专业机构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生活配套,对岛内企业引进的人才,分层分级纳入“天府英才卡”服务保障体系,享受落户、交通出行、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停居留办证等便利服务;按就近原则,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鼓励保险公司为岛内企业人才设立专属百万医疗保障计划,享受三甲医院快速转诊通道等优质医疗服务保障;积极引入国际国内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开展多样性的合作办学办医,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和配套建设,满足各类各层次人才发展需求。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建立租购并举的多渠道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按照岛内企业规模、就业状态、对新区实际贡献大小,为岛内企业人才提供合理有序的住房刚性需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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