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四、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金融处
联系电话:65575925、61881737
指南6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菁蓉汇1+3”—主体活动、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以及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
二、资助标准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采取活动举办后予以补助的支持方式。
对“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主体活动和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补助。
对“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对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单位。
2.活动应以创业者、投资人、创业导师、双创载体为主要参加对象,着力于推动创新创业资源交流共享,促进创新创业要素优化配置,宣传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创业者、投资机构向成都集聚。
3.申报的“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在举办前已在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备案,并获得“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品牌授权;申报的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在举办前已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方案。
4.活动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举办。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活动总结;
(2)《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报告》;
(3)参会嘉宾、项目路演企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活动参加人员的参会证明;
(4)媒体报道活动的证明;
(5)活动现场照片;
(6)除创享会、训练营外,提供已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材料(如路演团队项目获得天使资金的证明文件及银行转账记录等);
(7)设置嘉宾演讲环节的活动,提供演讲嘉宾的演讲PPT。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五、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7292
指南7
科普基地建设及科普创作资助申报指南
一、科普基地建设资助
(一)资助对象
指具备开展科普活动资源条件的在蓉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单位,以有形的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对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经命名后向社会公众开放或依托一定数量的传播载体开展科普宣传和活动,具有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包括,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以下简称“创新屋”)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以下简称“实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