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1-11-01 | 6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2. 科普主题鲜明,科普设施及内容丰富,展示手段先进多样,科普体验及互动性强,科普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消防标准,保障措施完备,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

3. 重视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有科普工作计划(规划),有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

4. 科普创作申报条件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有利于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2)作品应在3年内创作,符合科普需求,科普剧、科学实验秀已完成剧本创作,申报前科普舞台剧线下演出不低于 5 场。

(3)以科技、科普为主题的科普电影、科普视频、科普图书、科普软件等应具有原创性,其中科普图书在申报前应取得国家出版许可(省级以上出版机构),科普视频在申报前线上的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 5 万人次。

(4)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取得的科普互动展品、各类科普作品等项目成果,按要求参加成都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三下乡”等在全市范围内举行的重大群众性科普活动并参加成都市、四川省及国家相关比赛。

(5)作者须承诺申报的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提交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申报书或成都市科普创作资助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科普作品(图书电子版、产品或软件的简介和图片、剧本和演出照片、视频部分截图等);

(3)科普图书的国家出版许可(省级以上出版机构);

(4)获得的国家、省、市科普相关表彰或奖励的复印件;

(5)面向公众推广或演出情况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科普创作的知识产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电话:6188174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