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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技能四川公共品牌培育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12-15 | 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3.坚持突出重点、依托产业、分类推进。根据全省区域间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优先突出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良好的地区,分类培育技能公共品牌,有效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等要素相互作用、互促共进、融合发展。

4.坚持引领发展、发挥效用、塑造品牌。充分发挥技能公共品牌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带动产业发展,服务区域发展,通过规模化集聚、质量化提升,进一步提高技能公共品牌认可度和影响力。强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品牌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推动做大做优做强,聚力品牌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技能四川公共品牌标准体系。支持培育主体参与技能四川公共品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技能公共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建设,促进五大技能公共品牌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形成彰显四川特点、产业特色、技能特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技能公共品牌标准体系。支持品牌培育主体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技能公共品牌培育融合发展,优化技能公共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特征,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品牌产品商标专利,引导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能公共品牌专利技术向标准化转化。支持培育主体开展技能公共品牌诚信调查,支持培育主体、行业协会等按要求建立行业内技能公共品牌信用承诺制度,维护技能公共品牌良好声誉和形象,提升技能公共品牌核心价值和竞争力。

(二)遴选技能四川公共品牌培育基地。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聚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全业务链条、全生命周期,聚焦乡村振兴、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围绕五大技能公共品牌分别在全省遴选一批品牌培育主(辅)基地。品牌培育主(辅)基地的培育主体所属行业领域在全省应具有领先地位或具有一定影响力,所培育的品牌产品在全省应具有一定规模或需求,设施设备、场所等培训条件较好,课程体系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能力较强,可通过提供优质人才服务,开展技能人才培育,满足基地日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遴选技能四川公共品牌作业机构。围绕五大技能公共品牌培育的职业(工种),搭建政府、企业、院校、社会多方参与、相互配合、赋能共生的资源整合平台,根据有关规定为培育主体、主(辅)基地赋能,遴选一批作业质量过硬、效果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竞赛和就业促进等作业机构,构建链条完整、功能全面的综合型技能人才培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培育五大技能公共品牌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壮大培育五大技能公共品牌的服务能力,高质量支撑技能公共品牌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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