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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12-11 | 83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  成发改粮调〔2023〕298号

签发单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时间:  2023-12-01

生效时间:  2024-01-01

市级食糖储备承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成都市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成都市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食糖储备管理,确保食糖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调控市场作用,参照《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中央储备糖仓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储备食糖,是指市政府为实施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而储备的成品白砂糖。

市级食糖储备实行计划管理,依托商业储备形式落实。市级食糖储备的调配权和使用权属市政府,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三条  从事市级储备食糖管理、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市级食糖储备的行政管理和调控管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市级食糖储备总量计划和调控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承储、轮换、动用等计划,对市级食糖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计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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