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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关于《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10-24 | 79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精神,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推动全区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我局牵头对《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反馈意见:电话:028-85826239

   二、电子邮件:邮箱:12560546 @qq.com

   三、通信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103号,邮编610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字样。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无说明.docx


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推动全区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特制定本政策。

一、推动外贸结构优化

(一)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对区内生产型内贸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首次实现产品出口的,按照其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费用、国际商标注册费用、市场推广费用、国际贸易相关咨询费用、委托报关费用等的8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区内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对代加工产品进行品牌策划包装,首次实现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按照其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费用、国际商标注册费用、市场推广费用、国际贸易相关咨询费用、委托报关费用等的8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跨境电商消费场景打造。对在区内新建跨境电商体验店展示厅面积达到100m2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50%补贴,单个项目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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