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市级审批、竞争性立项方式管理,资金兑付采取 “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单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部分须全部用于信息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实际需求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不设下限,严禁以凑齐补助上限为目的进行预算虚增,项目投资估算表中应明确参数、数量、型号,项目原则上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验收,项目验收后完成兑付。
六、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储备指南,征集符合指南方向的项目,组织项目储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择优选择项目以单位正式文件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初审。金融与信息化处按市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金融与信息化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区(市)县上报的项目,开展储备入库评审论证,并对项目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并将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报送计财处入库。
(四)结果公示。计财处将牵头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至少申报2025年智慧农业储备项目1个,区(市)县评审并公示完成后,于2024年12月24日之前将正式文件(要件包括:区(市)县公开发布的项目储备指南、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储备评审意见书/表、项目储备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推荐项目入储备库的请示或报告、项目评审公示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1份报送金融与信息化处并将电子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cdsnyncjxxhc@sina.com。
联系方式:金信处孟鑫,61886856。
附件:1. 2025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
(第二批)储备表
2. 项目储备建议书模板
附件1
2025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第二批)储备表
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