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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研究定位为工程技术研究的研究中心,分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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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研究定位为工程技术研究的研究中心,分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好处意义:



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好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四川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创新载体。它们依托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聚焦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在产业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行业服务和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程中心通过增加研发投入经费,突破了一系列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成果,有效提升了四川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3.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程中心转化的大量技术成果广泛应用到生产一线,多项新技术和新产品实现了产业化,有效提升了四川省产业综合实力。

  4. 人才培养:工程中心瞄准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精准引进和培养了一批产业创新人才,以高质量人才集聚助推了产业转型升级。

  5. 行业服务与合作交流:工程中心积极为行业内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拓展了科技资源共享共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工程中心也深化了对外合作交流,拓展了市场发展视野,开展协同创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6. 政策支持:四川省政府对新认定的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给予100万元后补助支持。这些政策支持为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7. 促进产业发展:工程中心通过技术转移扩散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品更新、产业升级,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支持。

  8. 提升区域竞争力:工程中心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四川省在国内外的科技创新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行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推动四川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件要求:


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资质: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研发条件: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依托软件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建设的研发场地不少于4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200万元。

  3. 团队要求:拥有30人及以上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4. 知识产权:近三年企业取得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其中I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等)不少于2项。

  5. 科研投入: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开发、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每年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6. 成果转化: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7. 合作基础: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申报单位需与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合作协议2个以上。

  8. 建设保障机制:具备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筹措能力,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9. 诚信记录: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10. 符合政策要求: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行业领域领先地位。

以上条件为申报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本要求,具体申报时需参照最新的政策文件和通知。






程序流程:



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程序流程如下:

  1. 网上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登录“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

  2. 网上申报:各单位注册后在线填写《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和《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审核无误后提交生成正式文件。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31日18:00。

  3. 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将汇总后的申报工程中心推荐函于规定的时间内(如2023年11月3日18:00)盖章以电子版传送至科技厅高新处专用电子邮箱。

  4. 初审:科技厅依据全省工程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认定标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5. 专家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工程中心进行专家评审,提出拟现场考察工程中心名单并组织现场考察。

  6. 综合评审和考察: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拟组建的工程中心名单,报科技厅办公会审定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科技厅正式发文批复组建。

  7. 公示:拟组建的工程中心名单在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复组建。

  8. 监督管理:工程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采用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工程中心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并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工程技术发展研究、咨询、技术决策和研发计划审定等。

以上步骤构成了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申报到批复的完整流程。





准备材料:


申报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信息、研发条件、科研队伍、科研投入、知识产权等关键信息。

  2. 《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详细描述组建方案摘要(包括申报单位、共建单位、基础条件、建设内容等)。

  3. 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包括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分析,技术发展的比较分析,申报单位在该领域内的技术水平优势和不足、关键技术突破方向等。

  4. 申报单位概况和组建条件:包括申报单位及主要产学研用合作单位概况、拟工程化验证和中试熟化的主要成果及水平、现有基础条件(研发场地、设备仪器及软件、人才队伍、知识产权、资金、产学研合作等)。

  5. 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明确主要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化、技术转移与扩散、服务行业发展、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交流等)以及组建期和中长期目标。

  6. 管理与运行机制:包括机构设置与职责、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运行管理机制(创新合作、开放交流、人才吸引和激励、成果转移转化等)。

  7. 组建方案: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及地点、组建周期与进度安排、投入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8. 附件:组建方案中涉及的申报单位、研发场地、设备仪器及软件、研发人员、技术(专利、获奖、标准等)、承担项目、资金、共建合作协议、真实性承诺等支撑证明材料。

  9.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汇总所有申报单位的情况。

  10. 真实性承诺函: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

  11.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海关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证明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符合申报要求。





收费情况:


关于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收费情况,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相关信息:

  1. 政府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工程中心,建设期内验收合格的,通过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50万元后补助支持。

  2. 年度评估优秀中心补助: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通过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100万元后补助支持。

  3. 经费使用方向:后补助资金应用于工程中心运行管理、续建完善、仪器设备更新等。

  4. 不收取申报费用: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些信息表明,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申报和认定过程中,不仅不收取任何费用,反而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补助,以支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政策依据:



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文件:

  1.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创新规〔2024〕495号):该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提升了产业技术创新供给水平,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撑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 《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管理工作。

  3. 《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该办法明确了工程中心的认定程序、运行管理、激励机制等,对新认定的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给予100万元后补助支持。

  4.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政策中提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建设补助;新获批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后补助支持;新获批的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后补助支持。

  5.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该通知中提到了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创新人才聚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包括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资金支持。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四川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政策框架,明确了工程中心的功能定位、建设目标、运行机制、资金支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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