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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众创空间

区级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创业企业或团队为服务对象, 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基本的创业服务,帮助科技创业团队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或具备“投资+孵化”功能的新型孵化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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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创业企业或团队为服务对象, 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基本的创业服务,帮助科技创业团队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或具备“投资+孵化”功能的新型孵化载体。




好处意义: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好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源整合与共享: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资源整合服务,包括人才、技术、市场、法律、财务等资源。这些资源有助于企业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 降低成本:众创空间提供共享办公空间、会议室、休息区、设备等,帮助企业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众创空间提供的行政管理和创业服务如法律咨询、财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3. 加速创新:众创空间聚集了有创意、有想法的人们,他们互相交流、学习、合作,为企业带来更多创新机会和思路。众创空间举办的创业培训、沙龙等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动态、提高创业技能,加速发展和创新。

  4. 提高效率:众创空间团队经验丰富、技能全面,能为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众创空间提供的互联网接入及网络办公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快速发展。

  5. 政策支持与资金补助:成都市对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此外,成都市还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利用新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向高品质科创空间聚集发展。

  6. 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众创空间作为创新创业的平台,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成都市通过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和“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大力推动双创载体建设,促进科技企业成长。

  7. 孵化培育链条:成都市已形成覆盖全域和企业成长全过程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孵化培育链条,有力支撑起成都双创发展。

  8. 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众创空间有助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成都市实有市场主体总数突破250万,新增市场主体、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指标排在副省级城市前列。

综上所述,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对于促进创新创业、降低企业成本、加速企业成长、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条件要求: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条件要求如下:

  1. 运营时间要求:众创空间实际运营时间需半年以上。

  2. 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或社会组织须在四川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3. 专职运营服务团队:需具有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4. 基本服务设施:应具备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不少于3个月免费或低成本的一定面积的办公空间。

  5. 服务体系:需具有服务体系,能够整合资源,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务平台。

  6. 运营和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7. 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具有成功的孵化案例,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8.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创业孵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9. 场地面积要求: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或办公空间,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10. 专业孵化服务能力:拥有职业孵化服务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11. 投融资合作: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签约合作协议投融资机构3家以上。

  12. 线上信息服务平台:建有线上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业信息沟通与交流,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

  13. 导师队伍: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14. 孵化企业及团队数量:签有孵化服务协议的初创在孵企业及创业团队不少于15家,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新注册成立的初创在孵企业不少于5家。

  15. 典型孵化案例:有不少于2个典型孵化案例。

  16. 活动组织: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公益讲堂、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申报期前一个自然年度活动不少于10场次。

  17. 政策宣传与落实:深入研究和宣传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

这些条件要求涵盖了众创空间的运营时间、管理机构、服务设施、服务体系、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众创空间能够有效地服务于创新创业活动。






程序流程: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申报程序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具备条件的众创空间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 初审:区(市)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团(工)委等部门,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3. 复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提出建议意见。复审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4. 认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和团市委联合对复审合格的众创空间进行现场考察、综合评定、公示和授牌。

  5. 申报材料准备:申请单位根据通知公告,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成都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孵化载体归口管理处室(中心)。

  6. 材料审核:申请材料经孵化载体归口管理处室(中心)审核通过,并经局办公会议定。

  7. 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为成都众创空间或孵化器。

  8.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分批认定。

  9. 弄虚作假处理: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成都高新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认定评审资格,自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0. 信息报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须按要求及时统计报送在孵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信息。

以上步骤构成了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申报程序流程,申请单位需按照这些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众创空间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准备材料: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众创空间介绍:包括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众创空间概述(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2. 众创空间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包括投融资服务情况(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3. 成功孵化案例: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4. 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的信息汇总。

  5. 证明材料

    • 众创空间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 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及接受创业孵化培训证书复印件。

    • 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 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及拨款凭证等)

    • 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管理文件复印件。

    • 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申报推荐表: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推荐表。

  7. 申报材料审核表: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

  8. 信用承诺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单位信用承诺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负责人信用承诺书和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9. 申报书及附件: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

  10. 电子版材料:需要刻录在注明众创空间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以上材料需要根据成都市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符合申报要求。





收费情况: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收费情况如下:

  1. 免费或低成本服务: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2. 运营补助:成都市对新创立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贴。此外,根据综合评价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可分别获得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3. 房租补贴:对于符合标准的孵化器,其运营机构可申请房租补贴。根据实际租赁价或市场评估价,前三年按最高不超过60元/月/平方米;后两年按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给予房租补贴,最长可持续申请5年。补贴面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执行,评价结果为合格的,依据实际租赁面积或使用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评价结果为良好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补贴;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补贴;评价结果为示范类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平方米补贴。

  4. 提档升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按照上级扶持到位资金的50%,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 就业岗位补贴:支持区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人员密度达50人/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1000平方米1万元补贴。

  6. 引进高质量创新创业企业补贴:支持区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引进高质量创新创业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创新创业载体和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7. 自建或合建基金补贴:鼓励区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自建或合建基金,按照投向成华区内资金的2%,给予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其在基金中的出资总额的20%。





政策依据:



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文件和通知:

  1. 《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这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众创空间管理的主要文件,明确了省级众创空间的备案条件、申报要求、时间安排、申报书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详细说明了2024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申报要求、时间安排、申报书要求以及注意事项,是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

  3.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这是国家层面对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对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

  4.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意见》(成委发〔2021〕1号):该文件提出了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意见,其中涉及到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发展,为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提供了政策支持。

这些文件和通知为成都市区级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指导,确保了众创空间能够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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