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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依托于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企业,拥有国内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行业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技术研究开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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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依托于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企业,拥有国内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行业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技术研究开发平台




好处意义:



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如下:

  1. 依托单位资质:依托单位应为成都市行业中综合实力强、技术研发水平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独立研发部门:该中心为企业内部独立的研发部门(机构)或与外单位合建,有健全的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有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和科研管理的人员。

  3. 研发条件:具备工艺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艺试验任务的能力。

  4. 场地与设备: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

  5. 科研项目承担: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含)以上。

  6. 知识产权:拥有所在行业领域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

  7. 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

  8. 科研投入能力: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科技投入能力,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9. 产学研合作:依托单位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有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归属、资金投入方式等实质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在3年(含)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有机会获得一次性50万元资助。





条件要求:


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资质:申报主体应为行业中综合实力强、技术研发水平一流的在蓉高新技术企业,应入驻成都市产业功能区,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

  2. 独立研发部门:该中心为企业内部独立的研发部门(机构)或与外单位合建,有健全的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有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和科研管理的人员。

  3. 研发条件:具备工艺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艺试验任务的能力。

  4. 场地与设备: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

  5. 科研项目承担: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含)以上。

  6. 知识产权:拥有所在行业领域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

  7. 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

  8. 平台名称:平台名称为“成都XX(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 重复支持限制:已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同一细分领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有机会获得一次性50万元资助。






程序流程:



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程序流程如下:

  1. 申报准备:申报单位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成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书》以及所需的附件材料,如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资料等。

  2.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

  3. 初审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4. 材料报送: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市科技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附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5. 项目审核:市科技局受理项目材料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或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6. 立项与资助:市科技局根据评估得分和专家意见确定并发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其依托单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优先支持;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资格;无故不参加评估的,按照不合格处理。

以上流程确保了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公正、透明,并且具有明确的管理机制,以保证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准备材料:


申报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成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书

  2. 附件材料

    • 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 依托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 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

    • 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 依托单位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文件等);

    •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 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请注意,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收费情况:


申请费用如下:

申报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是依据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由企业或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政策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文件:

《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该办法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明确了科技创新平台的定义、支持范围、资助政策、申报条件、管理评估等内容,为成都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资助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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