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4〕59号)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60.9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补助。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方案.docx
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落实《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4〕59号),全面完成我市全年生猪出栏目标任务,调动生猪养殖场(户)出栏积极性,根据简阳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主要用途
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补助。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的规模养殖场。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共计60.95万元。
五、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对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栏的生猪,原则按2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若出栏生猪数量超过预计资金总额,则根据实际出栏生猪数量平均分配资金。数量以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为准,并结合调运证明以及养殖档案进行核实。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养殖业管理科具体经办全程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及指导和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各镇(街道)认真核实项目真实性,并收集、留存检疫票等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公示项目符合条件养殖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核实汇总后将《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村(社区)、镇(街道)公示照片、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报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尹月。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加强绩效考评。项目建成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工作。
七、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规模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xxx规模养殖场2024年生猪出栏统计表(见附件2);2.动物产地检疫证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
2.2024年XXX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统计表
附件1
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镇(街道)/村社 | 规模养殖场名称 | 出栏数量 (头) | 出栏时间 | 备注 |
合计(头) |
附件2
2024年XXX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疫时间 | 检疫证号 | 出栏数量 (头) | 备注 |
合计(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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