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程序,依据国家(省、市)专业楼宇相关行业标准、评定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是指专业企业集中度达到一定比例,以租售方式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且针对行业需求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楼宇。
第三条 凡在温江区行政区域内建成的商务楼宇均可申请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其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温江区专业楼宇、温江区创建型专业楼宇的评定。
第二章 评定机构
第六条 成立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小组,由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新经济与科技局、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国资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园区、镇(街)等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完善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工作体系、组织开展专业楼宇评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专业楼宇类型
第七条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分为金融服务类、商贸类(不含商业卖场)、健康服务类、高新技术类、电子信息类、咨询服务类、文化创意类、现代物流类、教育类和其他类(见附件1)。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定
第八条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的申请主体为楼宇运营企业,即是指对楼宇进行统一运营,实际从事招商、软硬件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管理等的企业。申请主体须是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温江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九条 申请评定的楼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位于温江区行政区域内,其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一类或二类工业用地、一类或二类物流仓储用地,且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专业楼宇。
(二)其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办公建筑、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原则上其建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正式投入运营应满一年,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负责楼宇物业服务、商业运营的企业机构须具备法定经营资质。
(五)纳入温江区楼宇经济信息系统采集范围;办公及其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楼宇,面积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地下停车场及自建自用等部分。
第十条 被认定为成都市专业楼宇、成都市特色楼宇的,可直接认定为温江区专业楼宇。
第十一条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原则上应包括以下程序:
(一)公告。区商务局向社会发布评定公告,明确评定时间、申请方式等。
(二)申请。申请主体按照评定公告要求,向区商务局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2至附件7)。
(三)书面评审。区商务局在收到楼宇运营企业书面申请材料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合理意见退回企业或要求重新报送。
(四)现场测评。区商务局完成书面评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楼宇经济、物业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具体执行现场测评。现场测评通过听取楼宇情况介绍、查阅资料,进行证照复核、场地踏勘、设施体验、抽查访问等形式进行,根据《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自评表》(附件7)、《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现场感观评测表》(附件8)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打分测评。现场测评结果总分≥80分可进入专业楼宇审定环节;总分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可进入创建型专业楼宇审定环节。
(五)审定。区商务局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形成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初步评定结果,充分征求区专业楼宇评定小组各单位意见,最后形成评定结果。
专业楼宇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入驻的符合温江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某一特定产业企业,其实际使用办公面积占楼宇实际投入使用办公面积51%及以上。楼宇已入驻面积的年度地方实际经济贡献不低于300元/平方米。
(六)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将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参评楼宇单位如对评定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商务局提交申诉。区商务局将在调查复核后予以回复,并保留评定的最终裁定权。
(七)认证授牌。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商务局正式发布认证结果,由区商务局、相关园区进行联合授牌。
第五章 标志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的有效期为3年。3年有效期内,获得授牌的楼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应不低于授牌标准要求,其管理运营情况须接受区商务局监督。
第十三条 获得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认证的楼宇,可以在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温江区专业楼宇”、“温江区创建型专业楼宇”相应标识牌,置于楼宇公共区域明显位置,接受公众监督。
获得授牌的楼宇如需更换标识牌,由原申请主体向区商务局提出更换申请,按要求换发标识牌。
第六章 复核管理
第十四条 温江区实行专业楼宇认定复核制度,对已取得“温江区专业楼宇”授牌的楼宇建设、管理、服务质量是否持续达标实行监督。区商务局每年将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区获得授牌的专业楼宇达标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是否收回标识牌或重新评定。
第十五条 获得专业楼宇授牌的楼宇应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楼宇运营企业向区商务局提出期满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原评定授牌。若期满复核或抽查、暗访复核结果达标,区商务局将核发新的标示标牌。
若期满复核或抽查、暗访复核结果不达标,区商务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授牌的处理,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被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获授牌的楼宇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授牌。被取消授牌的,区商务局将取缔其评定称号,收回标识牌;被取消授牌的楼宇自取消之日起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专业楼宇评定。
第十六条 获得创建型专业楼宇认证的楼宇,创建期不超过3年,最迟在期满前3个月,由楼宇运营企业向区商务局提出专业楼宇认证申请。3年创建期满仍未取得专业楼宇认证的楼宇,收回创建型专业楼宇标识牌,直到重新认定为专业楼宇。
第十七条 获得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授牌的楼宇因自身运营不善,发生安全、消防、环保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楼宇运营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区商务局将收回标识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取得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授牌的楼宇,方可申报享受《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专业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温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分类标准
2.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项目申报文件清单
3. 封面样本
4. 承诺书
5.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申请表
6. 专业集中度情况明细表
7.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自评表
8.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现场感观评测表
附件1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分类标准
一、金融服务类
主要为金融服务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金融服务行业主要包括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证券市场服务、期货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等。
二、商贸类(不含商业卖场)
主要为商贸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商贸行业主要包括批发业、贸易经纪与代理、贸易代理、拍卖、其他贸易经济与代理、零售业等。
三、健康服务类
主要为健康服务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健康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身养生,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体育等支撑产业。例如民营医院、美容、整容、保健、体检、牙科诊疗、健身等。
四、高新技术类
主要为高新技术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高新技术企业应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主要指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包括生物医药、精准医疗、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传感控制、新材料、增材制造、智能装备、新能源等领域。
五、电子信息类
主要为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电子信息行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软件产业、智能终端、网络通信、应用电子、物联网等。
六、咨询服务类
主要为咨询服务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咨询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律师事务、会计事务、税务事务、审计事务、担保、公证、资产管理、监理、招标、信用评级等有关事务:以及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等科技服务新业态。
七、文化创意类
主要为文化创意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文化创意行业主要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数字媒体文化、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其他辅助服务等;以及重点发展创意设计、音乐、文博旅游、影视动漫游戏、艺术品原创及演艺、数字文化等新业态。
八、现代物流类
主要为现代物流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物流行业主要包括运输业、物流业、快递业、仓储业等。
九、教育类
主要为教育行业企业及机构办公、运营等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楼宇。教育行业主要包括民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科教育培训、艺体教育培训、科普教育培训、营地教育培训及成人助学培训等。
十、其他类
指可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区域产业集聚发展、专业服务配套需求,需要设立的其它专业楼宇类别。
附件2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
评定项目申报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2 | 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 | 原件 |
3 | 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申请表 | 原件 |
4 | 参评楼宇的规划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等 | 复印件 |
5 | 参评楼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资信证明 | 复印件 |
6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应涵盖参评楼宇部分) | 复印件 |
7 | 参评楼宇建筑部分物业产权证或持有物业权属证明 | 复印件 |
8 | 楼宇所在宗地土地使用证 | 复印件 |
9 | 专业集中度情况明细表 | 原件 |
10 | 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自评表 | 原件 |
11 | 其他须补充证明文件、材料(自评表涉及的佐证材料等) | 现场测评查阅 |
附件3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
评定项目申报文件
楼 宇 名 称:
申 报 主 体: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签字)
申 报 时 间:20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书
温江区商务局:
本公司为 (商务写字楼全称)运营企业,申请参加年温江区专业楼宇评定,现承诺:
(一)本公司提供参评温江区专业楼宇有关证照、证书、资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建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主体:(全称)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
评定申请表
申请主体名称 | (加盖公章) | |||||
楼宇基础信息 | 楼宇名称 | |||||
业主名称或主要产权所有人名称 | ||||||
楼宇建筑总面积 | ㎡ | 商务办公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 ㎡ | |||
商业服务及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 ㎡ | |||||
竣工验收时间 | 年 月 日 | |||||
地址 | 成都市 区/县 街道/路 号 | |||||
物业服务机构 | 单位名称 | |||||
土地性质 | 入驻率 | % | ||||
申请专业方向 | 金融服务类□ 商贸类(非商业卖场)□ 健康服务类□ 高新技术类□ 电子信息类□ 咨询服务类□ 文化创意类□ 现代物流类□ 教育类□ 其它类□ |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及手机号 | |||
企业负责人 | ||||||
工作联系人 | ||||||
楼宇简介 (说明楼宇基本情况、软硬件条件,目前入驻企业情况、产业发展方向等)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完全明白本项申报要求。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及提供的各项申请数据及佐证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承担申报数据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主体(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注:请申报主体在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方向、一个门类进行申报。
(本表请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
附件6
专业集中度情况明细表
楼宇名称(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专业方向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 | 注册日期 | 主营范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类 | 1 | |||||||
2 | ||||||||
3 | ||||||||
小计 | ||||||||
**类 | 1 | |||||||
2 | ||||||||
小计 | ||||||||
说明:楼宇实际投入办公面积***万平方米,现共有**家企业入驻,其中,涉及楼宇**专业方向的企业**家,实际使用面积**万平方米,专业集中度达**%。 |
附件7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自评表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评分项说明 | 自评说明 | |
1 | 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 | 基础要求 | 某一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不少于51% | 20 | 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按照楼宇内某一特定产业企业的实际使用办公面积占楼宇实际投入使用办公面积的比例进行计算。 | 1.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
2.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集中度梯度加分 | 办公建筑面积5000(含)~30 000㎡:某一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每增加2%,分值递增1分; | 5 | 此项总增加分数不超过5分。 | 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2 | 入驻率 | 基础要求 | 入驻率不低于50%。 | 15 | 入驻率是已出租且投入使用的办公面积与楼宇实际办公面积之比。此面积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地下停车场及自建自用等部分。 | 1.入驻率:
2.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入驻率梯度加分 | 入驻率每增加5%,分值递增1分。 | 10 | 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3 | 运营情况 | 企业资信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GB/T19001的规定 | 2.5 | 查阅楼宇企业ISO9001相关证书,并核实有效期 | 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 2.5 | 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信用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 | 1.年度信用分数:
2.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安全管理 | 通过成都市楼宇安全管理评定二级及以上 | 3 | 二选一填写。成都市楼宇安全管理评定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定,被评为三级则在温江区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中视为达标。 | 1.安全管理等级:
2.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通过成都市楼宇安全管理评定三级(温江区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2) | |||||||
日常管理 | 人员管理 | 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上岗资格证;物业服务人员着装规范、服务用语标准、礼仪规范 | 2.5 | 专业上岗资格证包括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入网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消防管理员证等。 | 现场备查印证资料名称: | |||
3 | 运营情况 | 日常管理 | 设施设备运行 | 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按规定进行专业维护保养 | 2.5 | 现场抽验电梯、通风与空调、给排水、供配电、公共照明、公共安全、信息网络、智能化集成等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包括查验电梯、消防等外委维护保养合同 | 现场备查设施设备: | |
专业相关服务 | 提供专业设施设备或专业服务不少于4项,得4分;提供专业设施设备或专业服务不少于3项,得3分;提供专业设施设备或专业服务不少于2项,得2分。 | 4 | 提供与楼宇专业相关的专业设施设备或专业服务,如:金融安全设施、绿色节能设备、健康咨询服务等 | 专业设施数量及名称: | ||||
招商策划 | 楼宇企业为引进特定产业企业制定并出台了专项支持、优惠政策 | 5 | 政策名称: | |||||
具有良好的专业招商机构和团队、完善的招商准入、退出制度、方案策划以及孵化机制等 | 4 | 机构、机制名称: | ||||||
每年举办专业定向招商不少于2次 | 2 | 活动名称: | ||||||
行业互动 | 楼宇举办或参与国内行业招商、参展、建设、管理、服务技术交流推广活动、专业交流论坛、专业企业服务活动等不少于3次 | 2 | 活动名称: | |||||
4 | 税收贡献 | / | 上一年度楼宇纳税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 | 10 | 五选一填写,税收贡献包括楼宇业主及入驻企业年度税收。 | 年度实缴税收: | ||
上一年度楼宇纳税总额为5000万元(含)- 1亿元 | (9) | |||||||
4 | 税收贡献 | / | 上一年度楼宇纳税总额为1000万元(含)- 5000万元 | (8) | ||||
上一年度楼宇纳税总额为500万元(含)- 1000万元 | (6) | |||||||
上一年度楼宇纳税总额为100万元(含)- 500万元 | (4) | |||||||
5 | 现场感观测评 | / | 现场感观测评95分及以上 | 10 | 三选一填写。 | |||
现场感观测评90分及以上 | (8) | |||||||
现场感观测评85分及以上 | (6) | |||||||
6 | ★加分项 | 政企互动 | 根据入驻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如:引入楼宇政务服务中心、楼宇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 | 5 | 现场查阅相关证明资料 | |||
信息互动 | 积极配合开展楼宇大数据平台、楼宇标准化等相关工作,如:按照相关试点标准及时上报楼宇基础及动态信息等。 | 5 | 与当地楼宇经济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及时反馈企业入驻情况、运行监测统计数据。 | |||||
注:1、基础总分100分,包括特定产业类企业集中度25分、入驻率25分、运营情况30分、税收贡献10分、现场感观测评10分。标★为加分项,加分项10分。 2、测评结果总分≥80分可进入专业楼宇审定环节;总分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可进入创建型专业楼宇审定环节。 3、专业楼宇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入驻的符合温江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某一特定产业企业,其实际使用办公面积占楼宇实际投入使用办公面积51%及以上;楼宇已入驻面积的年度地方实际经济贡献不低于300元/平方米。未满足以上条件的,可根据实际得分进行创建型专业楼宇评定。 |
附件8
温江区专业楼宇(含创建型专业楼宇)现场感观评测表
专业楼宇名称: 地址:
序号 | 调查项目 | 好 (10分) | 一般 (6分) | 不好 (3分) | 扣分原因 | |
1 | 交通组织 | 人流、车流交通组织流畅度、停车便利度。 | ||||
2 | 人流高峰时期乘坐电梯(或出入门禁)排队等待时间。(不需排队、或45秒以内为好;45秒至2分钟为一般;2分钟以上为不好) | |||||
3 | 氛围营造 | 专业楼宇显示度,包括楼宇内外装饰,宣传的专业化、人性化、标识、标语、标牌、设置合理性、宣传氛围营造等。 | ||||
4 | 安全管理 | 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包括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的引导、提示得宜等。 | ||||
5 | 人员管理 | 楼宇管理、服务人员着装规范,仪容仪表得体,精神面貌好。如精神饱满,举止大方,无脱岗、串岗聊天、嬉笑打闹、吃零食、抽烟等不适合在工作及服务场景的行为。 | ||||
6 | 设施设备管理 | 服务设施、设备设置合理性。针对入驻企业及来访人群的人性化、便利化服务设施设备的配置及维护情况。包括访客休息座椅、饮用水等。 | ||||
7 | 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包括AI、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等。 | |||||
8 | 环境管理 | 大堂温度、湿度适宜,绿化小品等服务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楼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如有无垃圾分类处置等。 | ||||
9 | 卫生间环境干净整洁,使用方便,无异常气味,手纸、洗手液更换及时。 | |||||
10 | 持续改进 | 针对来访人员及入驻企业服务需求、投诉建议的相应及时性及处置规范性。 |
根据现场对专业楼宇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综合感观评价,进行打分(0-10分),10分代表“好”,6分代表“一般”,3分代表“不好”,凡扣分项请简要说明原因。
测评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政策解读单位:温江区商务局,政策解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827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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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