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限 | 2024-01-17 至 2024-01-23 | 责任单位 |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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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科)室 | 无 | ||
申报对象 | 1、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人才及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机构,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上年度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获批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 ||
支持标准 | (1)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申报条件 | 1、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人才及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机构,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上年度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获批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 ||
联系方式 | 科技创新局创新平台处:028-85219677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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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免申报收据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2 | 承诺书(需下载模板) | 申请人自备 |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 下载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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