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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发布机构: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发布时间:2023-12-05 | 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答辩人员: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4: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2号,地铁3号线衣冠庙站D口出)

  二、答辩人员

  2023年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答辩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答辩人员,请资格审查合格的答辩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2.答辩报到。请答辩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4:00-14:30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六楼答辩等候室报到并抽取答辩顺序,若未能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评审。

  3.答辩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现场查验。

  4.进入答辩室须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保管,直至答辩结束。

  5.答辩期间。未经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许可,不得私自进入答辩会场,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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